人事〔2025〕10号
校内各单位及相关专技人员: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我校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是对原职称的审核确认,确认结果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依据;未办理职称确认手续的,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确认对象
适用于从外省和中央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到我校工作且从广东省外按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全国统考或全国范围统一组织评审取得的职称,在全国范围有效,不需进行重新确认。
二、申报确认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岭南师范学院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申请表》《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汇总表》、个人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职称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完毕归还本人),无法提供职称证书原件者须提供相关职称证明文件。
(二)二级单位审核
二级单位指定专人(身份为中共党员)负责接收审核材料,确认后须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性。
请于3月7日前将纸质版《岭南师范学院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申请表》《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汇总表》和申请人证书复印件交至师资科,电子版《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汇总表》发送至师资科邮箱szdw501@163.com。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确认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人审核、查阅人事档案。
(四)公示确认通过人员名单
三、注意事项
(一)拟申报2024年度职称评审的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人员此次须申请确认,其他人员可暂不申请确认;
(二)二级单位材料接收人(身份为中共党员)须配合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本单位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查档确认。
联系人:师资科 徐老师、王老师 3183593
岭南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